【返家乡·砺青春】2023年绥中籍暑假大学生“返家乡”暨“扬帆计划”社会实践活动火热报名中!
@绥中籍大学生
又是一年暑假来临啦!
是否还在为不知道假期做什么而烦恼?
是否想利用假期体验
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日常工作?
现在,机会来啦!
就在你的家乡!在你记忆中最熟稔的地方!
团团诚挚邀约
来一场和家乡的“实践”重逢
用一次生动的社会实践
留下最珍贵的青春纪念!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进一步服务招才引智中心大局,推动引才和就业关口前移,加强与省内外高校学子的联系,帮助青年学生更好地感知家乡、提升技能,团绥中县委结合团中央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大学生实习“扬帆计划”等工作部署要求,坚持“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的宗旨,现面向有实践意向的绥中籍大学生,开展2023年绥中籍暑期大学生“返家乡”暨“扬帆计划”社会实践活动。引导绥中县大学生深入基层、服务社会、磨练品格,更好地投身家乡建设、服务人民群众,用青春力量为绥中发展添砖加瓦。
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2023年7月5日——2023年7月12日筛选时间:2023年7月13日——2023年7月21日实践时间:2023年7月24日——2023年8月24日(具体时间可在录用后与用人单位协商)
实践内容
围绕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为主线:一是以政务实践为主,组织青年大学生深入社区基层一线开展实践活动。主要涵盖基层党建、服务群众、创建文明城市等社区基层治理日常工作,对社区人民群众进行创城宣传,提高居民的文明素质和城市意识,参与到创城常态化工作中来环境保护、知识普及宣讲、基层社会治理等志愿服务品牌活动,通过志愿服务等方式,开展扶贫济困、扶弱助残、生态环保、服务群众等工作,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二是企业实践,通过大学生专业方向与企业岗位需求的双向匹配,组织大学生到农垦集团等家乡青年创业企业参与电商运营、等工作,团结带领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热爱家乡了解家乡。
招募对象及要求
1.绥中县辖区内常住及户籍为绥中县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在校或应届毕业大学生、研究生均可参加。2.本次社会实践活动设立临时团支部,设团支部书记一职,有意愿参与团支部书记竞选一职的优秀大学生可以填写下表,在团县委综合考量后再面试后方可录取。
实践岗位
2023年绥中县大学生暑假社会实践活动岗位需求汇总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岗位名称 | 需求人数 | 备注 |
1 | 绥中镇工人社区 | 综合岗 | 4 | |
2 | 绥中镇内东社区 | 综合岗 | 4 | |
3 | 绥中镇西山社区 | 综合岗 | 4 | |
4 | 绥中镇西关社区 | 综合岗 | 4 | |
5 | 绥中镇和平社区 | 综合岗 | 4 | |
6 | 绥中镇兴隆社区 | 综合岗 | 4 | |
7 | 绥中镇文化社区 | 综合岗 | 4 | |
8 | 绥中镇东大社区 | 综合岗 | 4 | |
9 | 绥中镇站北社区 | 综合岗 | 4 | |
10 | 绥中镇风华社区 | 综合岗 | 4 | |
11 | 绥中镇光明社区 | 综合岗 | 4 | |
12 | 绥中镇新兴社区 | 综合岗 | 4 | |
13 | 绥中县司法局 | 综合岗 | 2 | |
14 | 绥中县委宣传部 | 综合岗 | 2 | 新媒体运营相关专业1人,新闻或中文专业1人 |
15 | 绥中县发改局 | 综合岗 | 2 | |
16 | 团绥中县委 | 综合岗 | 2 | 新媒体运营相关专业,有文字综合基础,擅长制作微信公众号、剪视频等 |
17 | 绥中县民政局 | 综合岗 | 2 | |
18 | 绥中县人社局 | 综合岗 | 8 | 融媒体专业1人、计算机专业优先 |
19 | 葫芦岛农垦集团 | 综合岗 | 5 |
招募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政治立场坚定,思想积极向上,综合能力强,工作有激情,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服从实践单位管理。2.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党团组织活动,中共党员、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和学生社团骨干优先列入选拔对象。
报名方式
第一步关注公众号“创青春”,进入小程序进行报名,选择“服务平台”-“返家乡”栏目。
第二步
未注册的同学先进行注册,注册过的同学或已有高校第二课堂成绩单系统账号的同学,可直接登录。
第三步进入首页后点击岗位列表,浏览单位发布的项目信息,浏览项目信息详情,选择中意的项目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
除在“创青春”公众号上报名外,请将本人身份证、学生证以及相关证书(电子版照片)、在创青春公众号返家乡栏目里下载绥中县大学生返家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附件1、2填写好后,一并发送至团县委邮箱sztxwsxb@163.com,提交申请时请备注“2023返家乡+真实姓名”。
有关事项
1.在本次活动期间,实践学生要自觉接受团县委及实践单位的管理。实践时间需满20天以上,中途不得随意离开。如需请假需向用人单位批准,因故提前终止实践活动的需提前两天报团县委备案。2.本次实践活动按“因需设岗、双向选择、属地管理、就近就便”的原则确定岗位人选。在实践单位与学生本人双方签订承诺书后上岗实习。3.本次实践属于志愿服务无偿实践,不领取薪酬,不提供住宿,因工作产生的费用按照相关规定由实践单位承担,由实践单位提供办公用品。工作期间,将为每名参加实践大学生提供一份短期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实践过程中,大学生要做好自我防护。4.实习结束后,实践大学生需提交实习小结一篇,并由实习单位对实践大学生出具实习鉴定。实习小结及实习鉴定统一上交团县委社宣部,主办单位将为实习大学生提供实习证明依据。联系人:高超 联系电话:0429-6122228